2014年8月31日星期日

胡定旭案剝繭抽絲

前醫管局主席及安永會計師事務所遠東主席胡定旭違反審計準則一案終於塵埃落定。胡定旭、安永及另外一名合夥人被判違反專業準則,香港會計師公會對他們作出紀律處分。案中的主角胡定旭被罰停牌兩年,及罰款二十五萬港元。對於一位已經退下來的會計師,是完全沒有阻嚇力。不過,重點不在刑罰的輕重。一如以往,會計師公會的新聞稿隱惡揚善,有意無意隱去了大量細節。有趣的細節都在紀律委員會的判詞裡。

如之前寫過,胡定旭案案情非常簡單,就是胡定旭在1995起當新中港審計師期間,收兩家茶禮,並人贓並獲:他一方面負責審計,另一方面,每月收取10萬元的顧問費負責管理客戶的帳目及控制銀行戶口,違反核數師獨立性這重要的原則及會計師的專業守則。

胡定旭最近接受壹周刊訪問時解釋,這件案對他不公平,原因是不應該用現在 - 或後Enron年代 – 的標準去審批他們20年前所作的審計。壹周刊負責記者或者不是負責金融行業、或不懂英文,或是懶惰,沒有花點時間看判詞。從判詞中可以找到紀律委員會分析為何胡定旭的解釋並不合理 - 核數師獨立性是重要的原則,現在如是,20年前亦然。委員會亦對胡定旭的無知感到驚訝 (surprising)。而且,審判是用上以往的準則 Statements on Auditing Standards,如非現在的  Standards on Auditing。在胡定旭的訪問中,可以看出他不但沒有誠意作一個新的理由,而且非常厚顏。如果該記者好好把握,應該可以打蛇隨棍上,即時問胡先生為甚麼沒有悔意,沒有反思 (lack of introspection)、是否有誠信危機,是否不適合出任公職等等。壹週刊的確是很有娛樂性的讀物,不過認真就輸了,不能有要求。

另外,縱然 Enron 的審計師安達信從客戶身上賺取大額非審計的顧問費用,據我了解但並沒有直接控制 Enron 的賬戶及銀行戶口。而且,用一件臭名遠播的案來為自己說項,就有如學生考試出貓作弊,被抓後詭辯「其他同學也是這樣」一般的無理。胡定旭為四家公司(電能實業、中國農業銀行、粵海投資、中國太平保險)的獨立董事,及一家正在籌備上市的公司的出任獨立董事。各家上市公司均有發表公告,表示知悉胡定旭被罰停牌,但沒有交代為何繼續讓胡定旭出任董事,及他的任命是否合適。原來面臨紀律處分的會計師可以繼續出任香港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可以繼續為小股東監察上市公司,為公司管治出一份力!香港真是一個充滿機會的地方!

這件案聽來簡單。正在考會計師專業試的同學亦應該能判斷胡定旭違反了守則。不過,會計師公會在新中港清盤後4年才展開調查,而調查亦用了超過6年時間。為甚麼調查需要那麼長時間呢?原來連委員會亦有所不知,只知這應該不關胡定旭他們事 (not attributable to any of the Respondents),但會計師公會亦沒有解釋 (unexplained)。委員會認為拖了這樣長時間是十分令人惋惜 (regrettable) 及極不尋常 (exceptional),而且對自我監管的會計師公會,公眾及會計師本身亦有不妥,而且並非公義的處事方式。

會計師公會的新聞稿對委員會的問題沒有回應,只交代的個人的懲處。會計師公會是否欠公眾及守法的專業會計師們一個交代?


原載在 Education Post。

沒有留言: